話說經過與客戶月餘的唇槍舌戰後,終於在商標的處理有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向,原有的硬質商標確定禁用(僅在本案),客戶也立馬為軟質材料申請新料號並打樣品給我們測試,也因為測試的結果才令他們認知到硬質材料的不適用。至於已出貨的部分客戶要求要替換,而廠內庫存則同意改用新料後來出貨。由於在海外的量已有不少庫存,所以在雙方減少損失的默契下,我們會將海外的不良品退運重工(仍是一筆大錢)換用新料後出貨。
嗯,本篇是要談 “之後” 才對。在之後又接著繼續吵的是漏光問題(請參考在八十七篇第三段),因為我們先前擔心的問題又重新上演,而經過半年幾乎不間斷的爭執後我們也學了不少,加上先前商標問題又賠大錢,這次我們的態度又更強硬。在上頭老闆不想賠更多,客戶也不願把規格完全放掉的兩難下,兩邊又著實撐了好一陣子。最後雙方都試著找一些臺階來解套,上週總算有一個大家都不很滿意卻都勉強能接受的路來往下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