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早期聽到的說法是要晉升為六職等高級工程師,在機構設計部門而言是必須有能力完成一個機殼的設計工作。而後因為其他部門在晉升六職等的把關有點鬆散,所以在機構設計部門也不再要求那麼高,如果五職等員工長期維持在該職等一段時間後,考量所謂沒有功勞也有苦勞,也還是會提報晉升為六職等。或許六職等目前已顯得有些降級了,但是七職等、八職等、或更高職等呢?總不能也是多待幾年就晉升吧!就算是多蹲幾年可以晉升,那六升七應該要等幾年?七升八又該等幾年?這些問題還是須要有個答案,否則一定會有人在背地指責主管不公。這裡暫擬了一些基本的標準,或許未來可以提供給其他人做為參考。
- 六職等升七職等
- 擔任領導專案的技術主管並負責帶領過至少二個系統級專案
- 負責至少一項跨部門的溝通窗口,例如DFM流程改善。
- 升等當年之連續前二年考績為A等
- 過去三年無懲處紀錄
- 以英語直接和客戶溝通之能力
- 七職等升八職等
- 擔任課級主管
- 若前項不符則須帶領過五個系統級專案,包含RFQ。
- 升等當年之連續前二年考績為A等
- 過去三年無懲處紀錄
- 部屬滿意度達50%
- 其他與求才項目相同者:
- 謙和內斂
- 對內誠實, 對外知道如何適度保留.
- 勤快而積極主動
- 負責任
- 維持良好人際關係
- 善長於跨部門溝通
(to be continue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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